104年度下半年產險業自律監控案件處理情形上網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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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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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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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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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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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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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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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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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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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交辦有關檢查局一般業務檢查報告所提缺失事項,經查未與非金融機構簽訂代收保費合約卻有代收保費情事及主簽單承保東陽事業集團相關法人商火業務,純火費率偏低,確有違反本會所訂「財產保險業委託其他機構代收保險費自律規範」及「財產保險業保險商品設計自律規範」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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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處以新台幣1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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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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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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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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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交辦新安東京海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業務檢查報告所列缺失事項涉違反自律案件中,參加共保之東陽事業集團相關法人商火業務案,經查純火費率偏低,確有違反本會所訂「財產保險業保險商品設計自律規範」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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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以新台幣5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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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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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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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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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交辦新安東京海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業務檢查報告所列缺失事項涉違反自律案件中,貴公司參加共保之東陽事業集團相關法人商火業務案,經查純火費率偏低,確有違反本會所訂「財產保險業保險商品設計自律規範」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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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以新台幣5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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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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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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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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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交辦新安東京海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業務檢查報告所列缺失事項涉違反自律案件中,貴公司參加共保之東陽事業集團相關法人商火業務案,經查純火費率偏低,確有違反本會所訂「財產保險業保險商品設計自律規範」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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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以新台幣5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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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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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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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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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臺中市政府消防局車險業務標案,經查確有違反本會所訂「產險業參與政府機關汽車保險招標案作業細則」規定,嚴重擾亂保險市場秩序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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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以新台幣3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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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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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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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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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民眾檢舉低價取得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商火標案,經查非天災險保費計算符合規定;天災險部分,因地震險結構等級適用錯誤,致保費少收,確有違反本會所訂「財產保險業保險商品設計自律規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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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以新台幣1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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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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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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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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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民眾檢舉低價取得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商火標案,經查天災險部分,因颱風及洪水險結構等級適用錯誤,致保費少收,確有違反本會所訂「財產保險業保險商品設計自律規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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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以新台幣3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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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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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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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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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民眾檢舉低價取得財團法人臺北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會104年度花博公園商火及公共意外險標案,經查公共意外險及火險非天災險保費計算符合規定;颱風及洪水險因結構等級適用錯誤,致保費少收,確有違反本會所訂「財產保險業保險商品設計自律規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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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以新台幣15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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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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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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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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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舉低價取得臺灣銀行104年度「銀行業綜合保險」等共計五種保險標案,經查核保人員未確實依據報送保險商品精算費率內容予以評估承保,致費率偏低,確有違反本會所訂「產險業自律監控組織及作業準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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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以新台幣2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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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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