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處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條款
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經營本保險契約所載之業務,於載明之經營業務處所, 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 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 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 事故。
2.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 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活動事件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條款
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於保險期間內, 因在保險契約所載活動處所舉辦活動而發生意外事故, 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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